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8月2日起开始施行的《关于维护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合法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了明确规定,购房人如遇到上述行为,可以直接向所售房屋所在地建设(房管)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建设(房管)部门可按照规定直接做出处罚。
出台《通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内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或现售商品房时,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对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抬高或变相抬高销售价格;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增加不利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的附带条件。若违规情节严重,开发商将被暂停预售许可、合同网约。
为何会出台此《通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部负责人先算了一笔账:目前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商业贷款利率为4.95%.申请45万元的15年贷款,选择公积金贷款可少交利息6.7万元,如果申请20年贷款,则少交利息9.4万元。公积金贷款大大减少职工的还款压力,是目前众多职工首选的贷款方式。该负责人解释,《通知》的出台,是为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揭阳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还强调,根据《通知》要求,揭阳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在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协议时,必须优先保障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而房地产开发商应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提供购房人贷款抵押登记过程中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
出具房屋他项权抵押证,15个工作日内可办好公积金贷款
对于贷款时间到底需要多久及申请程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部负责人指出,目前揭阳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公积金中心在收到银行报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他项权抵押登记证书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银行放款。
对于申请程序,购房人需提供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凭证等资料,向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贷款银行与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该负责人还指出,公积金贷款业务放款前期工作是由购房人、开发商、承办贷款银行、房地产登记管理等部门协作完成,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提速。提醒购房人在办理贷款时,应先弄清楚各相关环节及合同条款,以免出现纠纷。
来源: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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