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通过推出多项公积金惠民新政,揭阳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惠人群进一步扩大,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贷款额同步增长,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圆上安居梦。
扩大覆盖面,彰显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保障性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如今,住房公积金已成为多数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的重要保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去年以来,揭阳市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归集执法和部门协作的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去年揭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实缴单位1621家,实缴职工14.96万人,缴存16.95亿元,同比增长15.28%;当年新开户单位102家,新开户职工1.16万人,净增单位69家,净增职工0.23万人;至去年底,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及缴存余额同比分别增长23.95%、18.57%.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率的同时,去年揭阳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相应提高,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比增长13.99%,在增值收益分配中,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24.56万元。
适时推新政,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记者了解到,为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去年揭阳市适时推出多项公积金惠民新政,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等作了相应调整。放宽贷款条件方面,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揭阳市连续缴存不满6个月且已转移到揭阳市缴存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调整购房最低首付比例方面,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二手房40%)降低至20%(二手房30%);提高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对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上限上浮10万元,即可由个人20万元、二人35万元,调整为个人最高可贷额度30万元、二人45万元;在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方面,对在潮汕地区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揭阳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只要符合揭阳市贷款条件,就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向揭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方面,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揭阳市辖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多项公积金惠民新政的推出,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更好地通过住房公积金改善了居住条件。去年,揭阳市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0.27万笔7.57亿元,贷款额同比增长13.49%;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家庭占了近七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林仕彬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将继续强化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将更多的中低收入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范围,同时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畅通公积金提取、贷款渠道,使住房公积金制度更加阳光惠民。
来源: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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